最新消息:
2017年7月1日起,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,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。
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:每证100元降为每证 80元。
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:
(1)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,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,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;
(2)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;
(3)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;
(4)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。
另: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,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办理条件
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,随旅游团出入香港或者澳门。
办理材料
1、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48×33mm)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,已持有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,还须提交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;
2、交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;
办理流程
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(市)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
办理时限及费用
1、办理时限
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,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,单独受理签注申请的,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。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,不能按期签发的,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,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。
2、办理费用
往来港澳通行证: 80元/证
签注:
1.一次有效签注15元/件;二次有效签注30元/件;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80元/件;
2.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120元/件;
3.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160元/件;
4.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/件;
办理地点
1、喀什出入境办事地址
喀什公安局
电话:0998-2822028
地址:云木拉克夏路
2、办理时间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
冬季:10:00-14:00 16:00-20:00
夏季:9:30-13:30 15:30-19:30
实际时间请以当地作息时间为准